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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光點台北」買下禮拜拉丁美洲影展的套票:十張票,自由選場,劃位,打了個九折算1800,倒還算可以接受。下禮拜開始縮衣節食一陣吧......

從捷運中山站下車,沿著中山北路走了幾分鐘就看到了電影院;那是以前的美國大使館,現在被改造成一個相當有精緻的藝文空間,書店餐廳電影院一應俱全。買了票,離開,在中山北路閒逛了起來;晚風徐徐樹影搖曳,頗有情調(那裡晚上非常非常適合散步.........有誰想帶另一半去耍浪漫的嗎?XD)

坐捷運來,可是不太想搭捷運回去。想到悠遊卡的「捷運─公車」轉乘優惠,決定貪個便宜,看看附近有沒有公車直通台大,可以省一點車資。於是開始尋找公車站牌。

中山北路非常幽靜,雖然是周末晚上但街上沒什麼人,走起來格外舒服。台大周邊的人行道開的很寬,但洶湧的人潮讓那一帶顯得極為擁擠,難得來到這種地方,自然要享受一下。都說中山北路是條充滿異國情調的大道,今日一見當真不假,在某個瞬間,我真的有置身國外的感覺。舉目所見的大樓不是銀行,就是飯店,櫥窗裡展示的商品大概是以我二十年後的經濟能力都不一定買的起的東西。

這就是安靜的原因吧!聒噪又經濟拮据的學生哪會來這種地方踩街啊?

走啊走啊,走進一條人行地下道,走進去就聽到吉他的和弦,還有口琴吹出來的旋律。〈再回首〉!?哇喔......還真不錯。一位右腿戴著義肢的先生坐在地上賣力演出,前頭放個紙箱:「請支持街頭藝術」「音樂讓城市永恆」。

然後一行大字:隨意打賞

我丟了20元,聽了好一會兒,20分鐘吧。

其實真的停下來聽的人很少,在那二十分鐘裡,只有一對中年夫妻與一個媽媽帶著一對姊弟駐足欣賞而已。其它路人呢,往箱子丟了錢就匆忙離去了。

臨走前我又再箱中放了一百元,「謝謝」,我說。

我不太了解.....這是什麼心態。我是說,那些丟錢的人。

在我的觀念裡,既然放了錢,就是肯定他的演出;那麼至少聽個一首吧?如果你真的是因為「欣賞」而投錢。

他的行業是街頭藝人,這是一份專業的、正當的行業(台北的街頭藝人是要申請執照,要考試通過的)。也就是說,圍觀聽眾的「打賞」是他的工作酬勞,觀眾肯定他表演的好,就能享有優渥的報償;表演不好,觀眾不肯定,則反之。

我要非常不客氣的說,我認為那些只丟錢而沒聽演出的人,恐怕只是把那位先生當成叫化子一類的角色吧!他們覺得他身體殘障,哇,好可憐喔還這麼辛苦在地下道彈吉他吹口琴,施捨一點吧......他們沒有意識到他正在他的工作崗位上付出,沒意識到這就是他的職業。我認為他們所謂的同情、憐憫只是趾高氣揚的傲慢!他們根本上看不起那位先生,他們覺得他們在行善,但這種「行善」的心態卻矮化了那位先生,否定了他的工作表現。

當然那位先生可能是迫於生計,以其一技之長來換得生活所需,他沒有立場去對那些人要求什麼。可是讓我難過的是,原來在我們這個社會(特別是台北這號稱「文明」、「先進」的城市),對這些街頭藝人的態度竟然如此不屑。這並不是當初修法開放街頭藝人在公共場所合法表演的立意吧?我以為當初是希望能讓這些藝人有發揮所長的空間、有表現自己的可能,結果一般人卻將這個開放視為「賞他們一口飯吃的恩惠」......

我們哪,離真正的進步、離人文社會、文明城市......這些虛浮的語彙,還遠的很吧......

對比地下道裡那位先生大汗淋漓與人們冷漠的神情,再看看外頭靜謐的環境與道貌岸然的那些人,我不知道,這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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